5月18日,兴安盟人大工委副主任宝新民一行对河海公司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宝新民一行首先来到集中调度控制中心,详细了解工业净水厂制水流程及安全生产状况,随后执法检查组来到滤池、混凝沉淀池制水车间,实地查看了生产过程,听取了河海公司关于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危险源管控措施等情况介绍。
最后执法检查组对河海公司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情况及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河海公司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以内蒙古之稳定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
(通讯员:邵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