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责任
在自治区水利厅、国资委的监管领导下,在集团党委强力保障、董事会科学决策、监事会有效监督下,集团经营班子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不忘初心、勇于担当,团结协作、攻坚克难,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多项重大任务、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上取得进展,顺利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保持了水投集团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实现国有资金安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较好地履行了国有企业经济责任。
2.安全责任
强化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基础更为坚实。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自上而下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一票否决制”;配合自治区水利厅在引绰济辽项目现场开展了全区安全月行动;以引绰济辽工程为重点,对所有项目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实现安全检查全覆盖,检查整改率达到100%;连续保持全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良好发展态势。
3.社会责任
集团公司通过深入开展帮扶活动,把这项暖人心、聚人心、得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做深做细,加大扶贫解困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承担企业社会责任,连续几年到新建东街居委会开展扶贫助学爱心捐赠活动,资助两名困难学生,直至大学毕业;在学雷锋纪念日到内蒙古红十字会义务献血。
4.政治责任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集团党委全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领水投集团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对水利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发力点和着力点,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二是围绕主责主业,党建与生产经营工作融合共进、相得益彰。集团党委坚持党建与经营管理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始终做到四个“同步”,即年初同步部署、年中同步推进、年底同步考核、责任同步落实;落实三个“联系”机制,即党员高管联系基层党组织党建、集团高管联系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党建三年发展规划联系“十三五”发展规划;注重三个“紧密结合”,即主题教育与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审计整改紧密结合,党委研究讨论作为前置程序与企业经营管理实际紧密结合,抓党建成效与抓经营业绩紧密结合,全面完成党建与生产经营年度任务目标。
三是强化廉政建设,监察体制机制逐步健全。集团党委从严从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体系建设,举办廉政讲座,进行警示教育,推行廉政风险高风险点点长制,主持开展整治“四官”,净化政治生态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监督检查室,配备专职纪检干部,认真推进自治区党委专项巡视水利厅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水投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不掉队”“不缺位”,保持了集团上下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