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

信息来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11-18 浏览量:2

根据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宋鹏程同志任职的通知》(内水投人字〔2023〕4号)及《关于斯琴高娃任职的通知》(内水投发〔2023〕20号),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总经理张富美提名,2023年3月3日董事会审议,聘任宋鹏程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斯琴高娃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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